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军事门户网站 | 首页  > 专题  > 枪杀渔民者何以安然无恙?

韩国海警仍未对外公布枪杀船长的调查情况,反而宣布从15日开始对渔民实施“严打”,并再对两名中渔民追加申请逮捕令。韩海警还邀大批韩国记者“围观”打击渔民。作为肇事方,韩国海警为何这么“横”?在以往类似事件中,那些暴力伤害渔民的肇事者又为何得以逍遥法外?

韩国法律支持海警射杀渔民

根据韩国方面的统计,近几年来,韩国已经是先后扣押抓捕了2000多艘渔船,有2万多名的渔民曾经被他们罚款,保释放出来。由此可见,韩国对渔民袭扰的频率之高。

而韩国海警胆敢枪杀渔民的根本原因,则是本国法律的支撑。韩国政府于2011年12月26日公布“根除渔船非法捕捞综合对策”,除了增加海警各项配备外,还允许海警在取缔渔民非法活动时开枪。2012 年 5 月 2 日,韩国国会更通过《关于在专属经济区对外国人的渔业活动等行使主权的法律》修正案,该法实际上主要针对渔民,有韩媒称其为“杜绝渔船非法捕捞法”。

而韩国海警胆敢枪杀渔民的根本原因,则是本国法律的支撑。韩国政府于2011年12月26日公布“根除渔船非法捕捞综合对策”,除了增加海警各项配备外,还允许海警在取缔渔民非法活动时开枪。

“有法可依”后,韩国海警抓扣活动和执法力度随之加强。施暴者心里非常清楚,向的渔民开枪是安全的,即使打死人也不会有大麻烦。[详细]

数百起伤渔事件,只有一起进入司法程序

退一步讲,即使一部分渔民或因为无法识别有争议的海域等“越界”打捞,按照国际海洋法公约,海洋警察在执法时,一般不得动用武器对付手无寸铁的越境渔民。事实上,类似韩国枪杀渔民这样的恶性事件已经不是次了。而每次发生海上渔业冲突,受伤害的几乎总是的渔民。

将枪炮对准渔民的始作俑者,是越南海军。越南在 1989 年首先动用海军军舰,向在南海作业的渔船开炮,驱赶渔民。这个头开了以后,向渔船渔民开枪开炮事件便接连出现了。2002 年7月19日,越南一下子扣押了9艘大陆和台湾渔船;2003 年 9 月 23日,越南军舰就曾对在传统海域作业的 2 艘渔船开火。

此外,菲律宾、朝鲜、俄罗斯都曾发生过武力对付渔船的恶性事件。1995 年到2010 年之间,大陆渔民在南海作业时被国外力量抓扣事件中,有一半是菲律宾所为。2000年5月,菲律宾海警在巴拉望岛附近海域围追枪击渔船,致使船长中弹身亡;2006年1月,台东籍渔船在兰屿和吕宋岛北部的海域遭菲律宾水警开枪射击,船长遭枪杀身亡。有这么一个说法,渔民“去黄岩岛坐牢,到南沙丢命”,这“牢”是菲律宾的,“命”是菲律宾夺走的。

而据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统计,1989 年至2010 年 20余年间,周边国家仅在南沙海域袭击、抢劫、抓扣、枪杀渔船渔民事件达 380 多宗,涉及渔船750多艘、渔民1。13 万人。其中,25名渔民被打死或失踪,24名渔民被打伤,800多名渔民被抓扣判刑。而出事之后,肇事国要么以非法入境为托词,要么以本国法律为借口,将暴行“合法化”、“正义化”。或拒不认罪,或草草道歉了事,更多的事件则随着时间推移而悄然隐匿,再无下文。

在公开报道中,唯一将肇事者移送司法程序的,只有菲律宾枪杀台湾渔民事件。去年5月9日,台湾渔船“广大兴28號”遭菲律宾海岸警卫队扫射,船员洪石成中弹身亡。菲律宾司法部特別检察官小组今年3月底分別向当地法院提交相关证据,控告8名海岸警卫队队员犯有杀人罪。一旦被判杀人罪名成立,涉案的8人将面临12年至20年的刑期。这已经是渔民被杀案例中最好的善后可能,尽管结果如何仍未可知。[详细]

当务之急,渔民务必先做好自我保护

虽然可以相信我们的渔民绝对不是有意伤害韩国警察,只是“想脱身,不用被罚个三四十万”,但悲剧还是再次发生了。海洋大学教授杨林曾告诉媒体,渔民在进行作业时往往自我保护意识不够。作业时比较被动、比较盲目。特别是在被外国执法人员发现于专属经济区“非法”作业时。

2008年9月,据韩媒报道,韩国海洋警察署一艘舰艇在盘查“非法捕捞”的渔船时,该舰艇4名海警遭到船员监禁,并被殴打致伤,最后以“交换人质”方式获释。另在2012年日本先扣押后释放渔船一案中,据称当时日方用中文指令要求渔船停下,但渔船未听从,巡逻船追逐了约4个半小时,双方在一处岛屿西部发生碰撞,最后渔船才不得不停船。

“越抗拒,对方使用的方式可能越粗暴。从另一个方面,也显示出渔民法律意识的淡薄。”一位从事多年渔政事业研究的教授表示。据曾被外国海警扣押的渔民介绍,发生冲突后,他们往往被要求在自己看不懂的法律文件上签字,“都看不懂,更别说保护自己权益了”。[详细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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